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经开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5日前向鞍山市自然资源局二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道派人员参加听证会;
2.各街道所管辖的村集体、村民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
3.提出参加听证会申请的,需同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4.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拟听证事项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及时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胜平
联系电话:848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