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衡业中学部门2021年度决算
    时间:2022-09-22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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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衡业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鞍山市衡业中学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衡业中学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鞍山市衡业中学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与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与学期工作计划。

    三、负责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

    四、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控教学质量和测评。

    五、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六、负责抓好学生一日的生活的常规管理,建立并坚持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工作体系。抓好各年级、各班的校风、班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

    七、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八、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

    九、负责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等管理任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十、负责实施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十一、负责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

    十二、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三、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十四、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十五、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鞍山市衡业中学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衡业中学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鞍山市衡业中学本级


     

    第二部分鞍山市衡业中学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9.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9.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7.3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费用减少。

    (二)支出总计889.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8.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9万元。

    2.项目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11%。主要包括对学生的救济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7.3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费用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7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3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费用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项目未列支预算,上级专项资金。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717.93万元,占,8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05.90,占11.90%,住房保障支出64.89万元,占7.29%;其他支出1万元,占0.12%。

    1. 教育支出717.93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717.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0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0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5.6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20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年初未列支预算,年中追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64.8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4.8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补缴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无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管委会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