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26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25来源:作者:点击:

    经开区已将“路长制”制度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中一项重要措施,每条路段设立责任路长,负责对市政设施施工围挡、城市家具、环境卫生、防汛除雪、绿化带、街面秩序、沿街立面、架空线缆、餐饮油烟、门前三包等工作进行检查。

    一、建立路长制专用资金监管

    现阶段,我区路长制工作是由市、县(区)和街道(镇)、三级政府共同完成的,需要市、区、街道等相关单位,共同完成路长制所涵盖的工作。由市级和区级财政以指定项目(目的)为相关路长制工作专款专用,杜绝出现资金被挪用的现象。资金落实流向问题也由该本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门前四包责任制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11-05发布鞍山市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导则,该导则已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市容秩序”的管理制度,经开区将贯彻落实该制度,对于第四项包保项目:包设施无损,经开区政府目前计划上报市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待更加完善的制度出台,统一执行该制度。

    三、网格化平台为依托,实现智慧城市管理和运行

    经开区已经有成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完整的街道和社区协同办公体系,垂直数据下摆反馈,能做到精细化工作点对点,面对面的覆盖。在无死角的工作体系下,经开区精益求精,经开区主要领导通过新时代数据化工作的方式检查工作,亲自到现场解决一些“小事”,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经开区从主要领导到社区工作人员,每个人都依托网格平台发挥自己“智慧”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最后通过合理的资源整合和人员的运用确保“第一时间”和“最后一公里”的标准得以贯彻落实。

    四、明确执法主体,加强规范治理

    经开区路长制的执法主体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部门。自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加大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等老牌顽固问题的整治。如遇到相关问题,我区工作人员会立即告知该单位整改,屡次不改,我区将依法依规处罚或批评教育。相关单位均已安排值班工作人员,及时通过数据反馈各自的工作成果,并将工作成果纳入到经开区绩效考核当中。使此项工作真正意义的进入常态化、规范化。

    五、建立商户协会联盟

    商户即是被管理者也是管理者,经开区统战群团办组织群众团体让商户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深入到各商户,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管理与自我管理并行。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原则,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实行督查通报机制

    经开区住建办协同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每日进行巡查通过数据化方式下摆,实行24小时和48小时反馈机制(配合经开区绩效考核准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确保路长制的工作真正做到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