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全区各街道、社区、村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定人定岗,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全面激活网格长、楼长等基层末端,针对辖区内的“九小单位”和居民楼道,认真开展“三清三查”(查火源、查通道、查电器、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工作,不断减少火灾隐患存量。积极引入效能评价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事项,立足于“救早、救小、救及时”的工作原则,筹集落实专项资金建设运行微型消防站,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经常性演练,大力提升初起火灾扑救处置能力。
二、充分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监管作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消防设施改造,各行业部门强化主导作用,依法依规履行对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推动高层小区微型消防站建立。一是完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制,建强行业消防管理人、明白人队伍,将各级各类消防工作人员有效组织起来。二是建立行业消防专家组,摸清行业消防隐患底数、落实管控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成一批消防安全达标示范单位,形成辐射效应,迅速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四是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本系统内的突出消防问题及解决对策,在深层次分析总结有关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大队推动新颁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各社区、街道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住建等相关部门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针对回迁弃管类高层住宅建筑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重点谋划推进。消防大队联合住建、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物业等多方力量,从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物业消防管理、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管理、火灾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细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