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四产融合”一体化发展为牵动,以文化领域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基地)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优化文化发展环境,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鞍山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提供强大精神指引和重要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活跃起来、强大起来,以高质量文化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致力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产业资源和优势,推动四大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打造城市融合经济体,再造一个新的增长极。促进内容、技术、业态、模式和管理等方面创新,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彰显地域特色。依托钢铁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打造特色、优质的文化旅游线路,开发具有开发区文化、开发区元素、开发区特色的高品质文化创意产品。
——突出发展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基地)和文化经济政策,把“四重一策”作为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文化资源有效集聚,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2至3年,培育形成1-2家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建成运营1-2个创新示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新增1-2个业态集聚、功能提升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聚一批创新引领、创意丰富的文化人才队伍。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结构布局更加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文化产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总体实力和竞争力进入全市前列,逐步成为我区囯民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重点行业
以“四产融合”一体化发展为牵动,强化统筹引领,打造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打破区域壁垒,分工协作、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推动业态、产品、市场、服务、营销、利益等全方位融合。以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创意设计、数字内容服务等行业为重点,深化“文化+” “互联网物联网+”等产业模式,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科技成果的融合渗透,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型文化业态。
牵头部门:宣传办、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经发办、市自然资源局二分局、商务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街道
专栏1 重点行业推进工程
1、文化旅游牵动工程:围绕红色钢铁文化,打造旅游增量,推动辽宁港泰红木艺术馆、烟狼寨唐代古战场遗址等存量旅游资源做优做大做强,形成全域旅游大格局。重点依托钢铁资源优势,打造全国工业文化旅游精品;依托辽宁港泰红木艺术馆、烟狼寨唐代古战场遗址资源优势,打造中国风景旅游名胜区。
依托主体: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部分)、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辽宁紫竹钢铁有限公司、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港泰红木艺术馆、烟狼寨唐代古战场遗址。
2、“文化+”融合工程:促进文化与民族特色产业相融合,挖掘本地区朝鲜族、回族、满族特色民俗、餐饮、服饰文化等资源,发展集体验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特色民俗文化产业。
依托主体:李朝村风味食品厂、友进玛特(鞍山店)超市、朝鲜族风味饮食一条街、张忠堡回族饮食特色街区、满族特色餐饮标志性门店等风情体验观光展示项目。
3、互联网+创新工程,利用经开区现有闲置楼宇,对国内外知名文化传媒公司开展招商,成功吸引一批国内知名网红和超级大V入驻,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网红直播基地。
依托主体:深兰大厦、管委会办公楼。
(二)培育壮大重点企业
加快推动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促进文化领域创新创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有实力有活力有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牵头部门:宣传办
责任单位:经发办、税务局、商务办、社会事业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街道
专栏2 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1、规模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文化企业集团。重点选择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文化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建立规模企业培育库,精准施策、精细服务、助力发展。 依托主体:鞍山天维纸业有限公司、东北健康城等。2、个体工商户转企工程:鼓励符合小型文化企业划型标准下限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对达到微型文化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转企。依托主体:鞍山三台子观赏鱼交易中心内的业户、辽宁港泰红木艺术馆等。3、品牌企业打造工程:立足开发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内涵价值丰富、感知识别度高的品牌文化企业,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依托主体:鞍山家和宠物交易有限公司、鞍山三台子观赏鱼交易中心等。 |
三、支撑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并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文化产业现有扶持与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银行、信托、保险等政策措施,加大支持扶持力度。鼓励各街道创新投入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信息平台,提高政策透明度、知晓度,跟踪关注文化企业发展。
牵头部门:宣传办、财政办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二分局、商务办、社会事业办、经发办、税务局,各街道
(二)推进科技创新。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运用数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鼓励文化科技企业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战略联盟,打造智能文化信息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为文化产业迈向中高端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印刷、传媒、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部门:宣传办、经发办
责任单位:经发办、社会事业办、各街道
(三)引导扩大消费。推动文化中心、文化街区、文化广场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文化消费项目的拓展和创新。鼓励各街道积极举办各类节庆、展览等活动,形成一批文化消费活动品牌,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社会资本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
牵头部门:宣传办、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商务办、各街道
(四)强化人才培养。做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文化人才培养、流动配置、评价激励等机制,以高端内容创作、创意设计、经营管理、投资运营、数字文化、文化金融等为重点,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扶持。发挥高校院所、培训机构、文化企业、园区基地、众创空间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各类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建设文化产业专业智库,发挥好文化产业研究、咨询机构和文化产业专家等在理论创新、智力支持、督查指导和项目评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库,将高端创意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纳入“突出贡献专家”“大工匠”推选范围,鼓励支持文化产业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
牵头部门:宣传办、组织人事办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各街道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党工委会议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宣传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牵头部门:宣传办
责任单位: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
(二)强化政策扶持。针对制约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和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财政投入、项目审批、税收减免、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基地)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宣传办
责任单位: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
(三)加强动态监测。由区宣传办牵头,统计部门配合,建立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名录库,将达到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及时入库,实现文化产业精准统计。建立相关部门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判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实行文化产业动态管理。加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投入,配齐配强统计工作力量,推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牵头部门:宣传办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经发办、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