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省市要求,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鞍山经济开发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普查分为组织准备(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全面普查(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总结应用(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阶段。目前,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办按上级部署和要求逐步展开。